《凡人修仙传》游戏运行商百游公司进行正常的游戏更新维护,维护后作为玩家的我,在登陆游戏后,朋友主动提醒我这次更新后有一个游戏的BUG,这个BUG可以刷装备,并将方法教会我,而在当天晚上,我就利用这个游戏BUG开始刷虚拟装备,一直该游戏运行商修复再次进行更新,修复这个游戏BUG,而后把利用这次游戏BUG刷到装备"大部分"帐号永久封号,我的帐号也被永久封号,里面的虚拟财产(可兑换成现实的财产)被冻结,对于此事,我个人有2个观点!
1:虚拟游戏网络运行商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?
作为一个虚拟游戏网络运行商,你提供了一个平台给广大玩家进行娱乐,在这个平台里,你带有牟利的性质,也时刻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利益为前提,因此必要的更新维护系统资源是必不可少的途径!
但是问题出现了,在维护不完善,导致了游戏出现了BUG,并被玩家发现并利用了这个BUG为玩家创造了利益,那这笔帐是否真的应该算在玩家身上(封号)?是否应该由玩家来埋单(封号)?
而玩家是在无意间发觉的这个BUG,不存在意识上与动机上的主动性,试问要玩家去接受被封号的结局是否合理?你们完全可以把刷的装备销毁就是,凭什么把号也封了?
2:作为一名玩家,在虚拟游戏网络运行商那里投入了几百元人民币换取了虚拟货币,我已经算是一名消费者,而我被封号了,我剩余的虚拟财产被冻结,那我能不能追讨回来?
虚拟游戏网络运行商在封号的同时就是把我的虚拟财产冻结了,毕竟我这些虚拟财产是在合法程序下获取的,是付出了个人劳力,时间与金钱获取或换取的,不是利用游戏BUG非法所得,因此,针对虚拟游戏网络运行商对我帐号的处理结果而言,虚拟游戏网络运行商的权利是否太大了,已经侵犯了我的个人财产!
以上2个观点,可能有含糊的地方,说的不尽之处请谅解!
你们的所作所为已经触怒了我,我在此发表这篇文章不是要求你解封我的帐号,即使解封了我也不会再玩你们的游戏了,上面两个观点我已经提交到 315消费者电子投诉网 和 上海市网络监察局,我只想要一个公道!即使没结果,让大家评评公道也行! 为你们提高一下"知名度"!
你们认为你们是公平的就别删我的贴,让大家发表看法!!
2区乱星海 only小旭